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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辦訊息] 112學年度第2學期趙家瑜、柯婷月等2位研究生博碩士論文計畫發表與學位考試公告

發佈人員:管理者|公告日期:202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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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次

姓名

類別

時間

論文題目

指導教授

口試委員

地點

1

趙家瑜

碩士論文
計畫發表

113年2月29日
(四)14:00

同儕諮詢團體成效與經驗分析:以高雄市國小專任輔導教師為例

刑志彬

林真平
陳彥合

綜合大樓

4103教室

2

柯婷月

碩士論文
計畫發表

113年3月8日
(五)10:00

非台灣華語實習心理師知覺督導多元文化經驗之探究

刑志彬

徐西森
許玫茵

綜合大樓

4103教室

 

※請學生校對資料,如有錯誤,請通知所辦更正,謝謝!

※依規定「碩士論文計畫發表」應於二週前提交完整之論文計畫,二週前自行印製三份,分別送交指導教授、評論教授、評論博士生各一份。「碩、博士論文及博士論文計畫」口試應於二週前提交完成之論文或計畫,送至所辦,未於期限內辦理者,請自行將論文或計畫寄給指導教授及口試委員。

※請學生務必確認口試委員是否收到論文;考試前一天請提醒口試委員時間及地點。

※請於計畫發表後二週內填妥「博碩士論文(計畫)口試委員意見及修正狀報告表」;於學位口試後辦理離校手續前塡妥「博碩士學位論文考試口試委員意見及修正狀況報告表。以上兩者均須經指導教授及所長簽證,送所辦公室存查。

※本所旁聽論文規定:

1.諮心組碩士班:一至二年級每學期須旁聽本所學位論文口試、計畫發表,每學期至少2場為原則(共計至少8場)。

2.博士班:(請依所辦登記適用修業要點為準)

(1)自101年入學新生,博一二三四每學期需旁聽博士班論文至少2場。

(2)自111年學年度起,博士班旁聽博士班論文至少6場。修畢諮商研究方法論,擔任碩士班論文計畫評論人至少2場。

3.旁聽論文須於申請學位考試前達到規定場數。

4.旁聽論文場次計算,可以補之前缺少的場次,但不能往後遞延。如111-1旁聽場次是0,111-2旁聽場次是4,即可補111-1的2場次。但如111-1旁聽4場,111-2仍要旁聽2場。

5.認證單中請務必填寫清楚旁聽論文題目及作者,並於旁聽時請該場次之指導教授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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