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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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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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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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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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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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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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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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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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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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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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論文
計畫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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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12月28日
(二)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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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女性照顧者在高齡長期照顧家庭中的情緒勞動與因應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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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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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敏姚
王月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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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大樓
4105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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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學生校對資料,如有錯誤,請通知所辦更正,謝謝!
※依規定「碩士論文計畫發表」應於二週前提交完整之論文計畫,二週前自行印製三份,分別送交指導教授、評論教授、評論博士生各一份。「碩、博士論文及博士論文計畫」口試應於二週前提交完成之論文或計畫,送至所辦,未於期限內辦理者,請自行將論文或計畫寄給指導教授及口試委員。
※請於口試後辦理離校手續前或計畫口試(發表)後填妥「博碩士論文(計畫)口試委員意見及修正狀報告表」,經指導教授所長簽證,送所辦公室存查。
※請學生務必確認口試委員是否收到論文;考試前一天請提醒口試委員時間及地點。
※本所旁聽論文規定:
1.諮心組碩士班:一至二年級每學期須旁聽本所學位論文口試、計畫發表,每學期至少2場為原則(共計至少8場)。
2.博士班:
(1)自101年入學新生,博一二三四每學期需旁聽博士班論文至少2場。
(2)自108年入學新生,博士班旁聽博士班論文至少8場。修畢諮商研究方法論,擔任碩士班論文計畫評論人至少2場。
(3)自110年入學新生,博士班旁聽博士班論文至少6場。修畢諮商研究方法論,擔任碩士班論文計畫評論人至少2場。
3.旁聽論文須於申請學位考試前達到規定場數。
4.旁聽論文場次計算,可以補之前缺少的場次,但不能往後遞延。如109-1旁聽場次是0,109-2旁聽場次是4,即可補109-1的2場次。但如109-1旁聽了4場,109-2仍要旁聽2場。
5.認證單中除了填寫旁聽論文題目等資料,請記得填寫旁聽論文之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