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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報專區 - 編輯委員會編審工作要點

 

「諮商心理與復健諮商學報」編輯委員會編審工作要點

961116  96學年度第3次所務會議訂定

990604   98學年度第1次學報編輯委員會討論修正

990604   98學年度第5次所務會議通過

1020118  101學年度第1次學報編輯委員會修正

1020222  101學年度第五次所務會議通過

1090417  108學年度第1次學報編輯委員會修正

109612  108學年度第次所務會議通過

 

一、「諮商心理與復健諮商學報」(以下簡稱本學報)編輯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為處理編審相關事宜,建立學術評審制度,以提昇本學報之學術水準,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學報論文以諮商、心理與復健諮商,及相關領域(如特殊教育、職能治療、物理治療或職業災害等)之實徵研究、個案報告或實務報告為主,採全年徵稿,每年六月、十二月各出刊一期,每期刊出至少四篇()論文為原則。

三、本學報審稿程序採匿名審查制。凡投稿本學報的稿件先經當期執行編輯初步審閱其作者身份、主題範疇、文字格式及投稿等資料表件,確認其合乎本學報徵稿簡則等相關規定,由執行編輯將作者匿名後之稿件送交主編或編輯委員推薦與其主題相關專長至少兩位審稿委員之名單。

四、本學報稿件通過初審後,由執行編輯送交兩位審稿委員,依匿名及迴避原則進行審查。編輯委員及本校專兼任教師之審稿費每人每篇(含修正後再審)新台幣伍佰元,非編輯委員及非本校專兼任教師之審稿費每人每篇(含修正後再審)新台幣壹仟元。

五、本學報審稿依其研究主題與論述(含文獻)、研究方法與步驟、研究價值與貢獻、文詞組織與體例,及綜合意見等五個項目進行審議評述。 

六、本學報審稿之審查結果分為四類:(一)同意刊登;(二)修正後刊登;(三)修正後再審;(四)不予刊登。最後審查結果如下表,由主編(*)依最後審查意見及論文品質裁量決定。

 

處理方式

                稿               

同意刊登

修正後刊登

修正後再審

不予刊登

第一位審稿委員意見

同意刊登

同意刊登

修正後刊登

修正後再審

送第三位複審

修正後刊登

修正後刊登

修正後刊登

修正後再審

送第三位複審

修正後再審

修正後再審

修正後再審

修正後再審

不予刊登

或再審*

不予刊登

送第三位複審

送第三位複審

不予刊登

或再審*

不予刊登

 

七、投稿文件通過審查後,將函請作者依本學報稿件格式及最新版APA格式修改:

1.本學報論文格式電子檔公告於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諮商心理與復健諮商研究所網頁,請作者依此校對修改論文格式。

2.每頁範圍:上4.0CM、下4.5CM、左3.5CM、右3.5CM

八、本學報編輯工作流程及其審查期限、徵稿簡則、稿件撰寫格式、投稿者基本資料、投稿者聲明書、著作權讓與同意書、稿件評審表,如附件1-11-21-31-41-51-61-7

 

九、本要點經本學報編輯委員會議及本所所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本所諮商心理與復健諮商學報刊登於華藝線上圖書(歡迎線上閱讀)

https://www.airitilibrary.com/Publication/alPublicationJournal?PublicationID=23061200&IssueID=202102200003